国税局落实研究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2017年07月08日 17:17:57tz59浏览量:378次

年初以来,高新区国税局积极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究开发费用投入,推动企业通过产品创新实现转型升级。

2015年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在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中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一定比例予以扣除,以此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为把这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高新区国税局一面联合高新区科技局对辖区企业实施精准的政策培训和辅导,一面通过纳税服务厅的咨询专岗、公告栏、电子宣传屏、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宜,让纳税人充分享受到政策红利。

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对高新区国税局的上门辅导赞不绝口。该企业负责人表示,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他们今年已经立项的研发费用达563余万元,经过税务人员审核,其中的近282万元可以享受到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优惠,这为企业发展带来了真金白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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