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煌“十二五”实现人社事业新跨越

2016年09月18日 00:00:00tz15浏览量:258次

“十二五”期间,县人社局认真落实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两个根本”,切实增强服务大局、责任担当、遵守纪律“三种意识”,不断强化班子建设、效能建设、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四个保障”,突出抓好社会保障、就业促进、人才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五项工作”,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人才工作得到协调发展

“十二五”期间,坚持以人为本,紧扣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三个环节,使人才工作得到了协调发展。人才总量得到较大增长、人才素质得到明显提升、人才成长渠道得到很大拓宽、人才引进工作得到不断突破。至2015年底全县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7726名,其中:正高77人,副高879人,中级3034人,初级3736人。此外,我局不断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职业技能型人才的保有量,职业技能人才不断增加。近年来,不断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全县共招录公务员107名;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3名;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47人,缓解了我县人才紧缺的现状。同时积极做好政府直属事业单位部门所属单位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申报工作,截止目前,县就业局、土地监察大队、食品化妆品稽查分局等5家单位批准为参公单位。

二、分配制度改革成效显著

通过改革,初步建立起了科学完善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和工资正常调整机制,规范了津贴补贴,合理调整了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了低收入者工资水平,扩大了中等收入者比重,突出了岗位、绩效工资的激励功能,实现了工资向高层次人才、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收入分配制度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适应,使广大干部职工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

三、人事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

完成了公务员整体登记、信息数据库录入和工资套改工作,其他配套制度及公务员日常登记工作入轨运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全面完成了全县329个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涉及事业单位人员8076人。为实施科学的人事管理制度奠定了基础。人员聘用制度逐步规范。加强了新录用人员和现有工作人员的合同签订工作,逐步形成了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公开招聘得到扩大。落实了单位用人“凡进必考”和急需短缺人才引进机制,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

四、社会保障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围绕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五大社会保险基本险种,不断巩固、完善,探索完善社会保险体系。社会保障面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能力得到加强,社会保障水平逐年提高。全民保障的社会保险体系基本形成。截止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33757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1038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35050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47008人。工伤保险参保32000人。生育保险参保26050人。

五、就业再就业取得明显成效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了政府促进就业的目标责任管理体系,确立了“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工作机制。第一、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日趋合理。市场化、社会化的职业培训体系进步建立,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扎实推进。就业总量稳步增长,就业形势保持基本稳定。城镇新增就业人员累计达35988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1%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持续扩大,劳务输出累计达409775人次。累计实施创业培训6203人,实施劳动者技能培训7778人,累计新增小额担保贷款基金420万元,发放贷款9138万元,扶持5000余人创业。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建立健全了县、乡镇、社区三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全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共组织开展各类招聘会123场次,提供就业岗位41252个,成功介绍就业近3.5万人。我县多年被省政府评为劳动力转移先进县。

六、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

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9.28%以上,合同备案率达96.90%以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劳动仲裁机构和队伍,建立了仲裁庭并健全了庭审制度。劳动保障执法和劳动者权益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十二五”期间共受理劳动监察案件120起,维权人数达到2200余人,追讨农民工工资1500万元,案外调解230起,涉及劳动者4000余人,涉及金额2000余万元,补签劳动合同5000余份,督促用人单位为2807人缴纳了社会保险。累计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851万元。受理劳动人争议案件110起,调解81起,仲裁29起,当期结案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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