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长春市科技金融平台建设专项计划有关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2016年09月19日 00:00:00tz85浏览量:834次

各有关单位:

为加大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支持力度,降低企业债权融资成本,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进程,经局党组研究,现就《2016年长春市科技金融平台建设专项计划申报指南》贷款贴息申报工作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和补充,通知如下:

1、贷款贴息申报截止时间由2016年9月15日延期至2016年11月30日;

2、贷款贴息方式由“按企业实际发生贷款时间节点的银行基准利率上浮的30%贷款利息和实际发生科技担保费用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每户科技企业同笔贷款只能申请一次贷款贴息。”调整为“按企业实际发生贷款利息和科技担保费用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每户科技企业同笔贷款只能申请一次贷款贴息。”

3、贷款贴息专项审计报告不需要企业提供,由长春市科学技术局委托有资质的社会审计服务机构完成。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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